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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08/08 | 余华-《兄弟》
类别(乱七八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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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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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(2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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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09:57
图片如下:
晚上看到1点钟,还差50页,今天继续看,总感觉残酷的让人发冷
但最开头有点失望,也许是我水平有限,呵呵。
以下是网上的摘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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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华:《兄弟》是我最好的长篇
曾经创作《活着》、《许三观卖血记》等作品的先锋派代表作家余华,在1995年之后除了发表随笔外,一直没有长篇小说问世,尽管如此,他一再重版的旧作依然深受文学读者的喜爱。今年,余华终于打破了沉寂,即将在上海文艺出版社推出自己的新作长篇小说《兄弟》的上半部,据悉,整部小说长达40万字,是余华迄今为止最长的作品。余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对新作非常满意,并称这部小说中有一半的内容发生在今天的时代,在叙事方法上更是实现了自我的突破,“正面强攻”,学习了巴尔扎克、狄更斯的方法。
这部作品我自己很满意
新京报:《兄弟》是你10年来发表的第一部小说,有人说你写了很多东西不敢拿出来发表,非要拿出高水准的作品来。是不是《兄弟》达到了你自己的期待?
余华:这些年我写了很多随笔,中间在写一个很大的长篇,但写得不顺,就一直没有写完。去年4月从美国回来之后没有了继续写的欲望。我就打算恢复一下写小说的能力,写一个10万字左右的小长篇。在写《兄弟》的过程中,我突然感觉到我应该写什么了。我觉得自己不但恢复了写小说的能力,而且发现了新的能力。在不合适的时候写一部不合适的书感觉很累。在一个合适的时候写了一部合适的书,有一日千里的状态。
假如有读者拿《活着》、《许三观卖血记》、《在细雨中呼喊》这三部长篇来比较的话,《兄弟》的上部应该一点都不弱。如果再看了下部,会觉得它比前几部更加丰厚。对这部作品我自己是很满意的,我个人认为我写下了以前没有写过的东西。至于读者是一个什么样的评价,那结果现在是不可预知的。
新京报:也就是说,你认为《兄弟》是你所有长篇小说中最好的小说,是吗?
余华:是,它和《许三观卖血记》都是在失控的状态下写出来的。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最早是想写一个短篇,结果收不住了,变成了一部长篇,这部也是收不住了,由10万字变成了40多万字。不同的是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是舒缓的,像民歌一样,而这部是跌宕起伏的。
我觉得《现实一种》中我学会了让眼睛睁开,用物质的描写去表达心理。《许三观卖血记》我解决了用对话表达人物的问题。这部小说回避了自己前面小说里的灵巧的叙述方式,采用正面强攻的叙述,有点类似陀思妥耶夫斯基、狄更斯那种强度叙述。叙述强度增加以后,篇幅就长了。我以前的小说写不太长,就是因为叙述的强度不够。
这是一部强度叙述的小说
新京报:我理解你的意思,我记得一年多前我们谈论过狄更斯、托尔斯泰这样的大作家,他们的小说都是笨重的、笨拙的,越成熟的作品越朴素越笨拙。
余华:陀思妥耶夫斯基将强度叙述的小说推向了顶峰,至今无人能及,我也是一生难以企及,但是我有能力让自己叙述的强度不断增加,《兄弟》是我第一次这么有意识地去做。比如,宋凡平从仓库逃回来,看见两个孩子,拖着一只脱臼的胳膊洗澡、换衣服,到李兰回来,以前估计300字就写完了,现在大概用了7万字的篇幅,全面深入地展示了很多细节,是一部“强度叙述”的小说(这个是我发明的词)。现在的写法不是我年轻的时候可以写的,不是靠才华就能写出来的,它是靠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写出来的。一个细节可以写几千字不是那么容易的,以前不会这么写,也不敢这么写,因为推不动。
新京报:我看过《兄弟》的上部以后觉得你在这部小说中,前半部分中以前作品的痕迹比较多,叙述偏于轻巧,后半部分就进入了你说的正面强攻的方式,用了比较写实的手法,前后风格有明显的不同。
余华:小说写得比较写实,很有现场感,尤其是后半部分。这部小说里我还第一次直接描写了时代特征,无论是文革时代特征,还是当下的时代特征都进行了描写。以前时代的特征都是作为小说的背景出现的,从没有直接地描写。所以,与前面三部长篇小说相比,它的现实性和历史感也更为清晰。
这也是叙述强度增加以后必须依赖的两个要素:现实和历史。我以前空中楼阁似的小说不需要叙述的强度,所以,它们也不需要现实和历史。
新京报:我觉得你以前的叙述方法,在过去的创作中完成得非常完美,为什么非要给新作品寻求叙述方法的变化,你不觉得这是很大的冒险吗?
余华:我第一次看《罪与罚》就感叹我要是能那样写小说就牛了,但我知道我写不了,可是狄更斯、巴尔扎克那样稍微温和一点的层层推进的方法,经过多年的锤炼我是有可能完成的。另外,我说过作家达到了某个高度后,面对叙述突出的不再是才华,而是性格决定他选择的方法,有的人性格就是勇往直前,而有的人就会选择讨巧的方法。选择了正面强攻的叙述方法以后,我感觉自己是勇往直前的,面对叙述是不退缩,不绕开,也坚决不用聪明的办法去处理。《兄弟》连一些不经意的地方也是这样处理的,因为不这样写就感觉不舒服。
我们生活在一个传奇的时代
新京报:东西的新长篇《后悔录》、毕飞宇的最新长篇小说都是文革题材,你也是关注到文革这段历史?
余华:我以前的很多作品都出现过关于文革的段落,不过都是作为背景,这是我第一次真正面对文革,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:第一就是我个人的童年和少年生活里有挥之不去的记忆,而且历久弥新;第二是有关文革这样一段历史的叙述,不管多少才华横溢的叙述者在这上面栽了跟头,而且仍然会有人叙述下去。这部小说我的兴趣不是在单纯的文革故事里,这只是小说的上部,下部将会进入当下。中国在近50年,经历了文革和当下两个截然不同的时代,在西方一个人活400岁才可能看到这样两个极端的时代。
想想今天的中国,再回忆一下文革时的中国,天壤之别的两个时代,却发生在同样的人身上,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两个极端,却由同一代人连结起来,对写作来说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,我写作的激情来自于此。
新京报:我们将会在你这部小说的下半部中看到你落笔当下生活,这应该是你第一次写作当代题材。
余华:包括我在内很多作家都愿意写比较远的故事,因为特别好捕捉到它的传奇性。但是《兄弟》写到下部的时候,我突然发现只要写出了今天的现实,也就写下了持久的传奇。当下社会丰富多彩,而且离奇古怪,什么样的事情都有,充满了传奇性。所以,在上下部中我都努力去写了时代特征,我觉得时代特征跟我小说中的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相得益彰。
李兰去世时最不放心的就是李光头,她认为宋钢这么正直的人,才能活出派头来,像李光头这种人以后会坐牢的,没想到后来的时代天翻地覆,李光头如鱼得水。
一部暴力和温馨并存的小说
新京报:除了叙述风格的变化,我觉得小说第一部的前半部分写的荒诞的东西多,比如,李光头去偷窥,看到了5个不同的屁股,被抓住游街,而他的父亲也是因为偷窥掉进厕所里淹死的。而后半部分是比较温馨的,直接描写了李兰和宋凡平美好的夫妻感情,在观察世界的视角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
余华:我认为生活永远都充满了荒诞感。至于你谈到的这种不同,它不是前后的,而是贯穿整个小说的,看过小说的评论家也谈到,这部小说在叙述刘镇少年欺侮和戏弄李光头兄弟时,在表现宋凡平等人被批斗以及惨死的过程时,在某种程度上,承袭了我在80年代末期一些作品的暴力化特征,冷静,尖锐,惨烈;而在叙述李兰面对丈夫死亡之后的一系列表现,以及李光头和宋钢之间的兄弟情谊等则呈现出《活着》之后所恪守的温情化特征,亲切,温馨,坚韧。是这两种不同叙事策略的相互整合和统一,悲剧性和喜剧性同时在写。
新京报:这部小说前后叙述风格的反差,会不会造成小说的整体风格不够统一?
余华:我写的时候没有这种感觉,但是熟悉我以前作品的读者会有一些遗憾,因为跟以前确实不太一样。
我写《活着》的时候批评很多,有的评论家甚至说:“我不是不喜欢这部小说,但它不是一部先锋小说。”我当时说:“没有一个作家会为文体写作。”熟悉我作品的读者可能并不希望我改变,但我希望读者能适应10年之后的余华。
新京报:我觉得你的小说的很多细节的特征并没有发生变化,比如对一个动作的沉迷,这部小说你反复写到了一个有趣的动作扫荡腿。
余华:这个动作从宋凡平结婚那天开始一直有,反复出现,甚至在下部仍然会出现。扫荡腿在我小时候是最时髦的动作,打架中能使出这一招的人都是最厉害的。让我和过去完全隔断是不可能的,但是因为题材和过去的不一样了,就选择现在的写法。
新京报:《活着》、《许三观卖血记》中有福贵、许三观这样非常清晰的人物,但是在《兄弟》中似乎中心人物不是那么突出,对李光头、宋钢、李兰、宋凡平都有一定的笔墨。
余华:李光头和宋钢两个兄弟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人物,也是小说叫《兄弟》的原因。兄弟两个人在不同的时代,命运发生了传奇性的变化。尤其是在下部中两个人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,不再像童年那么单纯。
李光头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人物,他是一个混世魔王,这一点来自于他成长的环境;有时候又充满了人性中美好的情感,这一点来自于他的家庭,李兰和宋凡平的忠诚和爱也影响了他。我觉得他比许三观要丰富得多,你现在看到的童年、少年那一段就已经很独特了,那时候他已经体现出了做生意的天才,懂得用偷窥的秘密换海鲜面吃。
我形容李光头是一个能把人气死,把人笑死,把人给难过死的人,他是既无耻又有尊严的活着的人。这个人物作家是写不出来的,只有现实中才有这样的人。所以,这个人物只能通过四十多万字的叙述才能够表达出来,简短的话实在是难以表达。
我触碰了以前没有碰过的主题
新京报:在小说中,你写到了李兰后来的丈夫,即李光头的继父宋凡平这样一个角色,他对李兰、李光头、宋钢都充满关心和爱,在日常生活中也体现出非同一般高尚的人格,这是在你以往的小说中没有出现过的角色。
余华:宋凡平是一个完美的人。像狄更斯的作品,托尔斯泰的作品中都会有一些完美的人,这应该也是某些作家的理想吧。在我以前的作品中的确没有这样的形象,我觉得那是因为以前小说的外部环境都没有这部那么恐怖,当外部是一个很阳光的环境的时候写这样的人物是没有什么意义的。我写的“文革”是一段恐怖的历史,我写了它令人恐惧、令人压抑的特征。外部环境这么恶劣,如果再把宋凡平写成一个很狡诈的人,把李兰写成一个很自私的人,我自己都写不下去了。
新京报:我能不能这样理解,在这部小说中,你加强了人性之美在作品中的分量。
余华:在这部小说里,我触碰了以前没有碰过的主题———关于人的尊严的问题。用福克纳的话说就是“人类昔日的荣耀”,即人的尊严和同情心。这一点是我自己很得意的。李兰的两个丈夫,一个让她抬不起头来,另一个却让她充满了骄傲。其实,在那个时代宋凡平是以地主的身份死去的,应该也是让她抬不起头来的,但因为宋凡平给了她爱,李兰是一种骄傲的姿态,做人的基本尊严在她身上得到了体现。
读这个小说需要好的精神状态
新京报:以前有人评价你写《现实一种》这类小说时说,你的“血管里流动的不是血,而是冰碴子”。但在这部小说中,残酷只是配角,家庭的温暖和亲人之间的爱、人性的善良留给我很深刻的印象。
余华:《兄弟》中也写到了很多残酷的东西,也写了暴力,人物的命运甚至比《活着》还强烈。为什么一家人的感情会留给你那么强烈的印象,是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外部环境比《活着》更加恶劣。
《活着》、《许三观卖血记》在外国出版的时候,有个美国记者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问题,说为什么你小说中的人物只存在家庭的责任,而不存在社会责任?我记得我的回答是,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制度,长期以来个人在社会上是没有自己的空间的,只有在家庭中才有空间。中国的社会纽带不是社会的连结,而是家庭与家庭的连结。文革就是这样一个时代,记得我小时候,家庭是一个世界,而外面的世界我感觉不到。
新京报:你这部小说中的人物是不是有现实生活中的原型?
余华:没有,就像我以前说的,任何一个人物的原型起码有1000个以上。
新京报:40万字的小说似乎没有以波澜壮阔的情节来推动,依旧是你过去小说的手法、靠细节来推动,读者会不会觉得有点闷?
余华:我并不觉得这个小说闷,起码我在写的时候没有这种感觉,写的时候是极度兴奋,当然,这种兴奋有笑有哭。小说中的人物像李光头、童铁匠非常生动。有一个叫余拔牙的人物,因为我当过牙医就用我自己的姓调侃了一下。
这部小说中还有很多很生动的语言,我自己非常喜欢,比如,“你搞电线杆,你是把他们当成阶级女敌人,还是阶级姐妹?如果是阶级女敌人,你搞他们,你是在批斗她们。如果你搞的是阶级姐妹,你要是登记结婚,否则就是强奸得坐牢枪毙。”不过,读这个小说需要好的精神状态,因为它是一部比较沉重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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